女工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工会领导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工会的决议决定,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女教职工切身利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开展“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发现和培养女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总结、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三、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增强女教职工民主意识,发挥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四、负责了解女教职工工作、恋爱、婚姻、家庭情况,听取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竭诚服务女教职工;组织开展女教工体检、心理卫生、妇幼保健等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政策。
五、负责组织女教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六、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爱校教育,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对二级分工会女工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七、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