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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集邮协会章程(草案)
时间: 2009-12-24 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理工大学集邮协会是我校集邮爱好者的群众组织,受校工会的领导,业务上接受河南省高校集邮联合会和焦作市集邮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开展集邮研究和交流活动,普及集邮知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积极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教育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本会的任务是组织我校集邮爱好者进行邮品的研究和交流活动,主要内容有:

1.定期举办集邮知识讲座,普及集邮知识;

2.开展集邮学术研究,召开讨论会,组织撰写集邮学术论文;

3.定期举办全校集邮展览;

4.组织参加省、市以及全国邮协的有关活动;

5.开展与兄弟单位邮协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以教职工会员为主,同时适当吸收少量学生集邮骨干参加。(在适当时机建立学生集邮协会)。

第五条 凡本校教职工,只要热心集邮活动,遵守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学生集邮爱好者可向学生会申请,由学生会推荐,协商确定入会同学名单。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3.有优先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优秀成果,可获得本会奖励;

4.可获得和享有本会的信息、资料和其它利益;

5.有申请退出本会的自由。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3.按时交纳会费,每年10元,交费时间为每年9月,无正当理由不交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

第五章 经费

第九条 本会活动所需经费主要由所收会费支出,大型活动由校工会资助,学生活动由院团委、学生处资助,同时接受有关部门或个人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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