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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职责
时间: 2009-12-24 次数:

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掌握教职工的基本生活状况,了解教职工的疾苦和要求,及时给予帮扶为宗旨。经常深入群众之中,听取广大教职工对生活福利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工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办法,并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三、研究制定困难救济,中老年教职工身体检查,先进人物休(疗)养等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和落实。

四、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同基层工会一起做好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五、做好走访慰问送温暖工作,根据需要在重大的节假日前夕,走访劳动模范、先进个人、重病患者和特困职工。

六、教育教职工勤俭持家,以俭养德;正确对待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利益关系;传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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