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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时间: 2017-06-29 次数:

为了更好的为教职工服务,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基础,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以“礼貌待人、优质服务”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和制度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校工会制定以下文明服务承诺:

1、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接到电话咨询或来工会办事的人员,如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宜,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或及时办理;若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应及时联系转交相关人员办理或告诉对方承办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实行办事时限制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对突发困难教职工向校工会提出补助申请的,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助解决;对基层工会的请示事项,及时给予回复。因种种原因无法解决的事情,要给对方解释或说明,及时给予答复。

3、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语音规范。凡是来工会办事的人员,我们都要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并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作风,努力把工会办成教工满意的职工之家。

4、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坚持实施送温暖工程,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要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帮职工所需,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为广大教职工多办实事、好事。

5、树立方便基层和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尽量减少基层工会和教职工办事难度。能到基层现场办公的,一定到基层现场办公,全心全意为基层工会服务,为教职工服务。按时开放教职工活动场所,保证活动场所的卫生及良好的服务态度。

以上五条服务承诺,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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