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核 指 标
| 考 核 内 容 及 标 准
| 考 核 办 法
| 考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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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自
评
| 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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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教
代
会
工
作
(30分)
| A1
按时筹备院(系)教代会
15
| 认真落实《河南理工大学院(系)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5分),落实得不彻底,酌情扣分,直至扣完;教代会机构健全(5分),不健全酌情扣分;能按规定行使各项职权(5分)。
| 查阅教代会会议记录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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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议题明确
5
| 按规定定期召开教代会(3分);议题明确(2分);有提案,有处理意见加2分
| 查阅教代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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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院(系)务
公开
10
| 公开院(系)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1分),内部管理体制和教学、科研管理、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3 分);公开教职工比较关注的问题 (4分);公开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2分)。公开的内容具体、翔实、意义重大加2分
| 查看院(系)务公开制度、内容;查看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文件及落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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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工
会
工
作
(70分)
| B1
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5
| 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2分),并能认真落实加1分;党政联席会议每年专门研究工会工作不少于两次(2分),少一次扣1分
| 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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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会费及经费管理
6
| 按要求每年两次按时、足额收缴会费(3分),不按时或不足额的扣3分;工会经费有预算、使用合理、账目清楚(3分),出现问题的扣3分
| 查阅校工会财务账目、院(系)工会财务账目,听取会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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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积极参加、配合校工会工作 12
| 按照要求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一项得1分, 成绩突出的加0.5-4分(按名次依次加分),最多计20分
| 查看校工会、院(系)工会每次活动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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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积极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活动
12
| 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会的工作和活动,每组织一次活动得1分,最多计12分;有固定的会员活动场所(2分),活动场所规范、设施齐全、完好,使用率高加5分
| 查阅有关资料, 听取汇报,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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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
关心、爱护特困教职工
10
| 建立特困教职工档案(2分);开展送温暖活动每件得3分,至少为教职工办2件实事
| 查阅工会档案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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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积极开展
各项技能、
素质等竞赛
5
| 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劳动技能竞赛、“三育人”等活动(2分),如获高一级别竞赛奖励的酌情加1-3分;配合搞好师德师风建设(2分),有典型宣传加1分
| 查看院 (系)相关计划、记录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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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女教职工工作有特色
8
| 有计划(1分);每年至少开展两项活动(3分),少1项扣2分,每多1项加2分,有成效加1分,效果显著、有示范作用加2分,最多计6分;建立女教职工基本情况档案(4分)
| 查看相关计划、总结;查看校女工委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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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加强工会业务、理论学习研究、宣传工会工作
12
| 积极参加校工会举办的工会业务培训(2分);在《中国教工》、《教科文卫体通讯》、《工会信息》等国家级工运报刊及“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网站”上每发一条简讯加5分,完整的文章加10分,在《河南教工》、《河南工人日报》、《教育时报》等省级报刊及“河南总工会网站”上每发一条简讯加2分,完整的文章加4分(两项最多计30分);每年在校园网和校工会网站发表信息超过20篇的,最多计10分
| 查看校工会、分工会记录以及相应的宣传媒体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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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纪律
-5分
| 无故不参加工会会议、活动的,一人次扣1分,迟到扣0.5分。
| 查看校工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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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各分工会在年终必须对照本细则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达90分以上且每小项得分不低于其分值的85%,方可申请评选先进分工会。
2. 细则中有关加分的项目由校工会组成考评组根据情况从严掌握。
3. 评选程序为:
1)自评自查 2)分工会写出评选申请 3)校工会组织考察验收,据得分高低排队
4. 本细则标准为100分,最低分数不限,最高分数为150分。
5. 直属工会小组,每年分配一个先进指标。
6. 机关、机械厂、后勤集团、图书馆等工会随院(系)评审。如指标体系中某项工作,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不计分。只以开展的工作,同院(系)同类工作相比较,参加评审。
7.凡评为先进分工会的,按本单位年度会费总额的30%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为200元。